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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含山县运漕镇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2人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5-01 03:37:03 人阅读

为加强运漕镇镇域范围内市容管理、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建筑垃圾整治等工作的管理,现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12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下表。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 备注
市容管理岗1 1 5

市容管理岗2 2 5

违法建筑巡查岗 3 2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大专以上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并服从组织安排;

4.退伍军人、党员及有相关执法资格证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5.该项工作任务需经常到村巡查、辅助查办案件等,适合男性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含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7.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或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运漕镇组织办及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负责组织实施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安排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运漕镇政府四楼组织办(402室)

3.报名者须提交:

(1)本人签名确认的《含山县运漕镇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留存);

(3)退役士兵、中共党员及有相关执法资格证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留存);

(4)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若发现一切违背招聘的原则及资格等相关事宜,将一律取消该考生的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考试人员按1:2比例开考,如报考人员不足,将按比例取消相应招聘人数。面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在考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通和其他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人数,按照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参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可凭发票予以报销。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人只有一次递补机会。

(五)公示、聘用与待遇、管理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试用期间,每月工资2400元,试用期内无相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合同,落实正式聘用人员待遇。

3.正式聘用后,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聘用。

四、有关事宜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报名咨询电话:(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0555-2585019(运漕镇组织办);

3.监督举报电话:(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0555-4363253(运漕镇纪委);

4.本公告由运漕镇组织办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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