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上海海洋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上海宝山 | 发布时间:2019-01-30 22:40:33 |  访问:10063

发布时间:2019-01-25 10:46

上海海洋大学建校于1912年。现有12个学院(部),海洋科学、水产、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4个专业学位授予点,43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国家特色专业5个),在校学生15000多名。学校荣获“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7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12月,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水产”学科获a+评级,并列全国第一。2018年usnews(世界四大排行榜之一)中国内地高校排名92名。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人才加盟我校,共同发展!

招聘岗位

1.高层次人才:不限

2.专任教师:90余名

3.专职辅导员:14名

4.专职组织员宣传员:1名

三、招聘说明

(一)应聘时间与方式

1.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本招聘计划所公布的岗位,招满即止)。

2.应聘者根据上海海洋2019年人才引进与岗位招聘计划(第1批)(见附件1)岗位相关要求,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电子版简历等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部门+岗位+姓名)发至部门招聘邮箱。

(二)岗位招聘要求

专任教师:博士(博士后)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优先聘用有海外学历背景人员。新招录应届博士原则上以“师资博士后”方式录用(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试行办法》),对师资长期紧缺、专任教师引进录用困难的部分专业,可申请直接进编录用。已具有2年博士后经历、符合进编录用条件的,可按事业编制方式录用。新进专任教师实施“3+2”首聘考核(详见《上海海洋大学教师首轮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本招聘计划所公布的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有效期截至2019年2月28日。

“应聘者”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大类,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列入毕业年度的就业计划(提供毕业年度《报到证》);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未按期毕业的,本次录用资格无效。“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以事业编制方式录用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归国后为初次就业。

招聘办法

1.受理应聘申请,资格审核;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入综合考察环节。

2.综合考察(考试或考核、试讲等);

3.政审与体检;

由学校用人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于“12333”(http://www.12333sh.gov.cn/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邮 编:201306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8138

上海海洋大学

2019年1月25日

推荐:更多上海海洋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招聘通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